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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子商务摇摆上路

电子商务杂志
2000-11-1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药品有许多适合网上销售的特点,其网上销售的价格优势也非常明显。但国家对药品从生产经营、进出口到药品的定价等环节均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控制和行政干预。尽管国务院态度是明确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但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实际运作还是一个悬案。

国外的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即所谓B2B的模式,它们是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二是网上药店对消费者的交易,即B2C的模式。这种方式业务较小,只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的15%左右。

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Internet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电子商务平台。

从国外的情况看,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即所谓B2B的模式,它们是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二是网上药店对消费者的交易,即B2C的模式。这种方式业务较小,只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的15%左右。

药品有许多适合网上销售的特点:药品的体积小、重量轻,便于运送;药品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便于网上介绍说明等。

传统医药经营模式需要通过批发商、供应商及医药公司等众多中间环节。但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药品网上销售却可以避开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药品的价格得以大幅降低。因此,药品网上销售的价格优势非常显著。

另外,有时人们要排长队抓药,甚至不得不在公众场合公开自己的病情,而网上售药基本可以免除这些麻烦和尴尬。正是基于这些前提,网上售药比传统药店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除售药以外,网络药店在收集病人病情等有关数据方面的优越性也很明显。

在很多国家,医疗卫生是社会福利事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大部分国家对药品从生产经营、进出口的统一管理,到药品的定价等均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控制和行政干预。另外,由于医疗保健市场关系着人们的健康生命安全问题,各个国家的健康管理组织对医疗保健市场都进行着严格的管理,医疗保健市场还受保险公司较大程度的控制。

由于医疗保健市场的运行管理机制极其复杂,网络药店要取代传统药店还需克服种种障碍,因此网上售药要成气候,可能非一朝一夕之工。

今年年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作出明确规定,暂时不允许任何生产或经营单位在因特网上进行药品交易。这是国内第一个以明确的法规形式禁止电子商务的文件。据悉,国家药监局正在制定进一步的措施规范网上售药的行为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是需经医生处方和指导方可合法获得并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经医生处方和指导即可合法获得并使用的药品,一般用于减轻某些轻微症状或治疗某些轻微疾病的药品。

发达国家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管理,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刚刚开始实施,而处方药在因特网上无法实现有效管理,消费者自身识别困难,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存在着极大隐患,这是我国网上售药特有的困难。

另外,目前国内的药品流通秩序还比较混乱,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网上售药极易被不法分子用来进行无证经营。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今年年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作出明确规定,暂时不允许任何生产或经营单位在因特网上进行药品交易。这是国内第一个以明确的法规形式禁止电子商务的文件。据悉,国家药监局正在制定进一步的措施规范网上售药的行为。

但是国家另一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在今年3月份表示,医药电子商务作为新技术革命的一个部分,应当允许探索、试点,进而推广,这是适应医药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如果不试点,不实践,任何人都无法制订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在1月份召开了2000年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会上确定了今年的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即中外合资医药零售连锁店和医药电子商务试点。

2003年,外国医药分销商就可以进入中国,所以时间有限。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于明德认为,在不远的将来,医药电子商务极有可能代替传统医药经营模式,带来医药经营模式的革命。如果现在停止网上售药的试点和探索,将错失发展机遇。

于明德还表示,国家经贸委将坚定不移地进行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目前国家经贸委已经选定了两家企业作为医药电子商务的试点。一家是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是武汉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在国务院今年2月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中也已经明确规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这个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和中医药局等8家部委局联合起草的。

据悉,由于经贸委与药监局对于网上售药的态度不一致,经贸委医药司和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就网上售药问题积极磋商,但还没有进一步的进展。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认为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但由于情况较复杂,医药电子商务的进展很可能比较迟缓。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涉足医药电子商务的公司有不少,其中上海医药和中信国安(控股武汉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经贸委选定作为医药电子商务的试点的两家企业。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涉足医药电子商务的公司有不少,包括苏常柴、三九医药、海虹控股、复星实业、东盛科技、上海医药和中信国安等。其中上海医药和中信国安(控股武汉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经贸委选定作为医药电子商务的试点的两家企业。

由于有关部门曾下通知,药品一律不得从网上销售。因此,目前各网上药店还没有开始卖药。几家大的制药企业如三九集团建的三九医药网、西安杨森联合十几家大药厂准备建的药网,功能也都仅限于给生产企业提供窗口。

有关人士分析,这一切只能说明,国家想统一部署药品销售网。而药网的特点,有点像银行的电子系统,要求自成体系,保证安全。当然不是谁想做都能做,也不可能靠政府自己来做,最终的解决方案还要落到企业的头上。究竟会落在哪个企业头上?巨大的市场空间,让“药网”们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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